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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令之下不容“变脸”销售
时间:2026-03-02 15:24:35  来源:中国消费者报•中国消费网

国家明令禁售的育发、除臭等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,在过渡期结束后,其生产与销售本应在法律层面画上句号。然而,媒体调查却揭示了一幅截然不同的图景:禁售产品借助网络平台的荫蔽,或假借“旧批号”拖延清仓,或冒用特殊功效宣传,游走于监管的边缘地带。这既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伤害,也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漠视。

媒体所揭露的除臭类产品违规销售手法,堪称一套精心设计的“变脸术”。不法商家既玩“旧瓶装旧酒”,也擅长“换瓶装新酒”。有的产品“国妆特字”批号早已过期,商家却仍以“新日期”“新包装”为噱头误导消费者;有的产品虽已按普通化妆品重新备案,却在宣传中继续使用失效的特殊化妆品批号,并大肆鼓吹“降臭率99.97%”“医美级”“药企研发”等功效。这些行为,实质是利用普通化妆品备案门槛较低、监管存在时差的特点,进行“挂羊头卖狗肉”式的违规操作。

乱象背后,是多种因素的叠加。最根本的驱动力在于巨大的市场利益与低廉的违法成本。狐臭等体味问题催生出持续而迫切的需求,禁令之下的市场供给出现缺口,部分商家便铤而走险,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的焦虑,继续销售利润可观的旧产品,或为新备案产品披上“特效”外衣以提高溢价。网络销售的匿名性、跨地域性与碎片化,进一步为违规行为提供了温床。大量涉事网店以“个人零星交易”为由规避主体登记,如同游兵散勇,增加了追溯与查处难度。电商平台作为“守门人”,在商品审核、巡查及处置违规店铺等方面的责任是否履行到位,同样值得追问。

更深层次看,这反映出监管转型期面临的现实挑战。国家将原5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调整管理,本是监管科学化、精细化的进步。然而,从“特殊”到“普通”或“药品”的重新归类过程中,难免出现市场清理与认知调整的阵痛期。部分企业企图利用政策执行的“时间差”与“认知差”浑水摸鱼。监管力量如何迅速适应从“批件管理”到“全程动态监管”、从线下为主到线上线下并重的模式转变,有效穿透网络迷雾,精准打击花样翻新的违规行为,是一场严峻的考验。化妆品监管APP等工具虽为消费者提供了查询渠道,但其普及率和使用主动性仍有待提升。

放任此类乱象蔓延,后果是“双输”的。对消费者而言,其健康与权益首当其冲。这些规避监管的产品,其安全性、有效性缺乏最新法规标准的严格审核与保障。如专家所指,长期依赖某些抑菌止汗的除臭产品可能带来皮肤刺激、过敏等不良反应,甚至可能因掩盖问题而延误规范治疗。消费者花费金钱换来的可能是健康风险与无效结果,导致公平交易权与安全保障权受到严重侵害。对行业来说,这些行为损害的将是整个行业的公信力与健康发展。

禁售令的出台是为了更科学地划分风险、更有效地保障安全。网络暗渠中的违规流通,是对这一初衷的背离与挑战。唯有通过监管部门、平台企业、行业自身和消费者共同构建起严密的全链条治理网络,才能彻底斩断违规产品的隐形销售链,让禁令真正落地生威,守护好人民群众“美丽消费”的安全线。(张文章)

责任编辑:游婕

https://www.ccn.com.cn/Content/2026/01-23/1155255110.html

编辑:江楠  审编:范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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